前不久,霍尔果斯鱼子酱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鱼子酱文化”)作为《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的联合出品方,就侵犯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的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20年2月17日做出声明,承认该片存在侵权行为。
据了解,经层层转授权,某公司获得了UM Corporation(以下简称“UMC”)授权后制作了《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电影。而鱼子酱文化作为这部作品的联合出品人,在历经多次庭审之后搞清楚了真实情况,对外发布了这份声明。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昨日,又有好消息传来。由于截止到2020年3月4日UMC等并未提出上诉,圆谷奥特曼系列争议案件在美强势胜诉!
具体通告见下图
事件回顾:
1996年,泰国人辛波特(Sompote Saengduenchai)声称其与圆谷皋(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第三任社长,已于1995年6月去世)于1976年签署了文件(以下简称“1976年文件”),并享有文件中所述的《奥特Q》、《奥特曼》、《赛文奥特曼》、《杰克奥特曼》、《艾斯奥特曼》、《泰罗奥特曼》这几部旧作品在全世界除日本以外国家及地区的永久使用权。然而,在长达20年(1976-1996年)的时间里,辛波特却从未提出过存在该文件、从未主张任何权利、亦未支付任何权利使用费用、也从未在全世界实施“奥特曼”系列的商业经营。鉴于这一违反常态的客观情况,加上这份文件仅仅一页纸且错误百出,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坚信1976年文件不是真实的,最后经泰国法院专家鉴定——该文件确系伪造,辛波特也因此被泰国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而本次美国案件,是由声称辛波特权利的承继方UMC及当事方(指TIGA Entertainment Company, Ltd.、Golden Media Group、Ultraman USA, Inc. )在美国加利佛尼亚州中央区地方法院向圆谷提起的权利确认及损害赔偿之诉,当然圆谷亦提出了反诉。于美国当地时间2018年4月18日一审判决圆谷胜诉。后UMC及当事方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该法院于美国当地时间2019年12月5日出具判决书,圆谷依然胜诉。截至2020年3月4日,UMC及当事方未再上诉,至此,二审判决正式生效。 除了向圆谷赔偿外,亦判决UMC及当事方不得在美国生产制造、销售、公开演出、出租出借任何与“奥特曼”相关的作品、衍生品等。
本次圆谷在美国的全面胜诉,对“奥特曼”系列旧作品的历史纠纷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作为经圆谷制作株式会社正版授权的,“奥特曼”系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版权总代理——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新创华、对圆谷以及对“奥特曼“系列作品的喜爱与支持。希望大家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支持正版,共同维护绿色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